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下放至地(land)市級政府
發布時(hour)間:2019-09-27
國(country)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31日主持召開國(country)務院常務會議,其中會議确定第二條指出(out)要(want)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支持地(land)方對品牌連鎖企業試行“一(one)照多址”登記,對具備條件的(of)企業從事書報刊發行業務實行“總部審批、單店備案”,開展簡化乙類非處方藥經營審批試點,将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下放至地(land)市級政府。
據了(Got it)解,此前關于(At)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改革的(of)指導意見中明确規定,《國(country)務院對确需保留的(of)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(of)決定》(國(country)務院令2004年第412号)第183條:石油成品油批發、倉儲、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由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實施。《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令2006年第23号)第六條: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(of)企業,應當向所在(exist)地(land)市級(設區的(of)市,下同)人(people)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(out)申請。地(land)市級人(people)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,将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。由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決定是(yes)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。
而目前提出(out)将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下放至地(land)市級政府,簡化了(Got it)成品油批發企業經營資質的(of)審批流程,使更多的(of)企業加入到(arrive)成品油市場的(of)經營範圍内。據統計我(I)國(country)具有成品油批發企業資質共有2953家,成品油零售企業資質共有4095家,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下發至地(land)級市後,企業審批流程更加簡潔,或将有更多企業進入到(arrive)此行列當中,對于(At)活躍市場起到(arrive)很大(big)的(of)利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