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建部清理對民企不(No)平等限制

發布時(hour)間:2019-02-25

 2月2日,住房和(and)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(At)支持民營建築企業發展的(of)通知,其中明确,開展建築市場監管地(land)方性法規、地(land)方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(do)。 

   地(land)方各級住房和(and)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全面排查建築市場監管地(land)方性法規、地(land)方政府規章、規範性文件,重點對涉及行政審批、市場準入、招标投标、施工許可等的(of)條款或規定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審查,全面清理對民營建築企業生(born)産經營活動設置的(of)不(No)平等限制條件和(and)要(want)求,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競争地(land)位。 

   通知表示,要(want)推進統一(one)建築市場體系建設,民營建築企業在(exist)注冊地(land)以(by)外的(of)地(land)區承攬業務時(hour),地(land)方各級住房和(and)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給予外地(land)民營建築企業與本地(land)建築企業同等待遇;招标人(people)不(No)得排斥民營建築企業參與房屋建築和(and)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标活動,不(No)得對民營建築企業與國(country)有建築企業采取不(No)同的(of)資格審查或者評标标準等;除投标保證金、履約保證金、工程質量保證金和(and)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,嚴禁向民營建築業企業收取其它保證金;各級住房和(and)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(exist)開展建築企業誠信評價時(hour),不(No)得設置歧視民營建築企業的(of)信用(use)評價指标,不(No)得對民營建築企業設置信用(use)壁壘。